約800戶居民停氣 測量老人家中燃氣濃度時儀器不斷報警
  當公共安全與個人利益衝突時,怎樣安排更妥當,請您發言
  昨日20時許,一條一人多深、20餘米長的“U”形坑道從老人的食雜店前繞過 ■華商晨報 華商響網記者 王齊波 攝
  本報訊(華商晨報 華商響網記者 聞英奇)平房前的燃氣管道發現泄漏,維修人員協調維修時卻被居住老人拒絕,燃氣泄漏因而持續7小時……
  面對大量燃氣泄漏,維修人員堅守一夜,其間與老人多次協商未果,凌晨民警出動仍無法勸服老人,又僵持10餘個小時後,燃氣維修人員決定改道進行維修。
  漏點離家太近 老人阻停施工
  11月23日中午,沈陽市和平區砂山街141號附近,陸續有市民發現該路段散髮疑似燃氣的異味。沈陽市燃氣公司工作人員14時許趕到現場,5名工作人員經過檢測,到18時許確認漏點位於砂山街141號北側一平房前的人行道上,而該處卻被居民堆放了雜物。
  昨日9時許,記者趕到現場時看到,在砂山路141號附近的人行道上,多個房門口都堆放著劈柴等雜物。帶有燃氣字樣的黃色車輛停在道路兩側,身著藍色工作服的工作人員從車上抬下警示板擺放在砂山路東側一處已經被挖開的飯店門口。
  據飯店店主介紹,從23日晚上施工人員就開始在飯店門前挖掘,到22時30分其離開店時,依然沒有維修完畢。
  據悉,施工期間,隔壁的老人阻止了維修人員施工。直到昨日10時許,施工仍沒有任何進展。附近居民家燃氣已經關停,早上不少居民來此吃飯。
  有居民反映,砂山街西側7棟居民樓與西側4棟居民樓均停氣。從23日18時發現漏點卻遲遲無法維修,到24日1時許停止供氣,居民估計燃氣泄漏可能達到7個小時。
  停氣致使近800戶居民受影響
  昨日,記者從燃氣公司搶修人員處得知,為防止意外,停止供氣涉及11棟樓居民,約800戶居民受到影響。
  據燃氣公司現場維修人員介紹,從23日18時確定燃氣泄漏點後,維修人員從飯店門前開始向南挖掘尋找管線泄漏位置。“路面上只能檢測一個大致的泄漏位置,有時候土地的緊密程度影響著檢測結果,如果漏點上泥土嚴密,泄漏氣體會向別處滲透,只能在泄漏點15米範圍內挖掘確認管線漏點後進行維修。”
  據介紹,就在挖掘到臨近老人堆放的柴火處時,被老人阻止,雙方一直僵持到昨日凌晨4時,老人始終拒絕配合維修。為防止持續泄漏的燃氣引發意外,昨日1時左右,維修人員為挖掘出的燃氣管線進行封堵,這也直接影響到附近居民的燃氣供應。
  燃氣公司工作人員介紹,到昨日7時許,在此的14名維修人員離開,新一撥維修人員上崗,搶修人員與老人僵持了近11個小時。期間也報過警,從凌晨1點報警直到3點民警離開,警方做工作也沒有勸服老人配合維修。
  期間為防止因燃氣泄漏到沙土後發生意外,施工人員在燃氣泄漏點附近15米範圍的地面上鑽眼,用真空泵將沙土中殘留的燃氣抽取出來。同時,檢測人員在測量老人居住屋內的燃氣濃度時,儀器在不斷報警。
  工作人員表示,當天晚上維修人員曾提出,在維修施工期間為老人提供臨時居住的賓館,還是遭到了老人的拒絕。
  被迫“改道”費用可能超支四五萬
  直到昨日10時許,維修人員在協商無法繼續進行後,設計了兩套維修方案,“一個是繞過老人家,在機動車道埋下一個U型管,代替已經損壞的管線。另一個方案是在徵得南側居民同意下,在別人門前挖坑,向原管道內植入新管。還要查看路面下的管線,不能破壞沿街的電纜、自來水、下水管等線路,否則會給附近居民造成更大的麻煩。”
  在查看圖紙與實地測量後,第一套方案因需破壞市政路面,需要通過市政部門與管網設計範圍的審批,程序上繁瑣。原本走直線,一夜就可修複,現在拐了兩個彎,維修費用可能超出正常維修達四五萬元,這部分費用需要燃氣公司自行承擔。
  到昨日12時許,燃氣公司工作人員將停氣通知張貼在停氣居民樓單元口,提醒居民停氣期間將自家燃氣火嘴關閉。
  在與附近居民協調後,維修人員決定採用第一種施工方案,製作U型管道代替損壞原管道。施工人員表示,考慮到周末審批程序繁瑣,同時確保儘快為附近居民供應燃氣,施工挖掘地點由機動車道變為人行道緊靠邊石內進行。
  昨日14時許,燃氣公司工作人員在徵得南側居民同意後開始挖掘路面,設置新管線。
  昨日19時許,記者從維修人員處瞭解到,路面挖掘施工仍在進行,爭取今天上午為附近居民恢復供氣。
  老人:挖完了房子下沉,誰給修
  ■當事人說
  昨日在施工現場,在居民的指引下記者註意到,緊鄰施工地點南側人行道上,一名老人坐在用藍色布面遮擋的長約4米、寬約3米的雜物旁,這堆雜物幾乎占據了門前整個人行道。
  老人身後的平房上懸掛著食雜店牌匾。居民表示,老人就是阻止施工的房主,姓林,已經83歲。
  老人抄著濃重的山東口音告訴記者,不讓施工是他的想法。
  在20多平方米的小店門口處,房門一側的土牆用木樁斜靠在地面上支撐著,距離地面約1米高的位置出現一道大裂縫。老人說,牆體開裂是因去年底的地震造成的,屋內的左手邊是老人的住處。按照老人的指引,在西側窗口牆面上已經出現了一道貫通的裂縫,窗口上下也均出現裂縫。
  “房子是(上世紀)60年代建的,在這兒住30多年,就我們老兩口住,老伴今年82歲了。門口的柴禾是取暖的,沒有別的地方能放了。房子要是(維修時)直接挖塌了還有人給修,要是當時不塌,事後會下沉,到時就沒人給修了。之前房子南牆因為管線施工裂了,到處找也沒人修,我還能讓他們挖嗎?”老人對記者說,“房子如果沒壞,我一定讓他們挖!”
  觀點1:因為一人影響幾百戶,不對!
  觀點2:理解,弄壞房子讓人上哪住?
  ■市民看法
  附近居民對於老人阻止維修有著截然不同的看法。
  居民李先生表示,燃氣泄漏得不到維修,當然讓人不安。僅僅因為老人一人的不快,影響到幾百戶居民的供氣,吃不上飯,就是老人的不對。
  居民於先生則表示理解:“老兩口就這麼一個房子,一旦施工把老平房弄出隱患,讓人上哪住?誰能為老兩口提供一個長久的住處?”
  燃氣公司工作人員坦承,老人的擔心不無道理,施工時工作人員也確實有這種顧慮,泄漏的管線僅距離老人房根約50釐米,“本來(維修)是利民的事,但是居民不認可就會投訴。我們畢竟是服務行業,這是誰也不願意看到的。”
  玉屏二社區穆書記表示,老人的房子附近為棚戶區,居民在門口路面堆放柴禾的問題,在解決上確實有難度。2011年社區上報和平區小區辦與區房產局,對附近棚戶區進行維修,社區準備在明年開春後再次申報,對棚戶區內的老舊房屋進行維修。
  律師說法:當事老人行為或涉違法
  房屋損壞,施工方有義務協助維修
  ■法理分析
  遼寧誠銘律師事務所王澍律師表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的相鄰關係原則,不動產的相鄰各方,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確處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風、採光等方面的相鄰關係。
  該事件中因燃氣管道涉及公眾利益,當事人有配合維修燃氣管道的義務,燃氣管道為居民提供便利,燃氣也有一定危害性,一旦發生爆炸會造成人員、財產損失,所以當事人須配合維修人員進行維修。
  王澍律師表示,維修單位可以通過當地派出所、社區勸導當事人,做好當事人的思想工作。必要時可以向法院起訴,由法院判決當事人承擔相應的義務,類似案件維修單位可以向法院申請先予執行。
  同時,當維修管線時發生房屋損壞,施工單位有協助當事人維修房屋的義務。
  民警:極端行為或涉危害公共安全
  一旦老人發生過激行為,公安機關可以採取哪些措施,防止危險進一步發生?
  記者從公安機關相關人員處瞭解到,如果當事人過激行為最終造成較大影響,涉及到市民人身安全,從治安角度出發,當事人的行為涉及危害公共安全,視情節嚴重程度,可以對其採取強制措施帶離現場,同時根據造成的後果嚴重程度,或可以對其進行刑事方面的處理。
  民警同時表示,類似事件中,超過70歲以上的老人,在處理時可以處罰,但無法執行。這也是民警執法的難度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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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標題:燃氣泄漏 漏點在他家牆根83歲老人僵持20小時不讓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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